第三章 两只猫的初恋(一)

小说: 爱不自知:女人你真麻烦 作者: 一线疯筝 字数:3240

  我喜欢猫。它们总是一副慵懒的样子,摆出一副对什么都不在乎的表情。这一点和我很像,特别是在我面对流言蜚语,别人的指指点点时,我就是只猫,来去自由,对是非小人视而不见。

  人总是倾向于喜欢和自己相似的东西,或者乐意将自己变得和喜欢的事物一样。这是林女士告诉我的。我当时就把这句话进行了推理,得出了这样的结论:原来我是因为喜欢女孩子,所以才会把自己弄得跟女孩子一样,无论喜好、动作、声音、情感的表达方式,所以,我是正常的男孩,因为我喜欢女孩。林女士听完只是微笑,不置可否。我再追问,她就说:时间才是最好的答案,你会看到真实的自己。她总是这样,老让我自己去寻找答案。我怎么也没想到,答案竟然与猫有关系。

  我养的第一只猫叫妞妞。它是只温顺的母猫,身上的毛大都长而洁白,只有三处为黑色:左眼及左耳周围是黑色,活像个小钟无艳;背上有块像大脚板一样的黑色印记,这一点后来被同学利用,总是在说不过我的时候指责我心理变态,有虐猫癖;还有一条黑色的尾巴,就像拖着一根未发育成熟的鸡毛掸子,咱家地板那么闪亮,少不了它的几分功劳。

  妞妞是我在公园里放风筝的时候发现的,那时我才八岁。我看着自己画的花仙子一波接一波地升到了天上,第一次有了一种被万众瞩目的感觉。也许是她也感觉到了这种压力,所以才摇摇欲坠,急于返回地面。后来,她落到草坪里面,我去捡,却发现一个绒球,球面微弱地起伏着。我伸手一碰,绒球战战兢兢地“喵”了一声,我如获至宝,赶紧把它翻了个面。哈哈,一只可爱至极的猫咪出现在我眼前。我抱起它就往回跑,跑到妈妈面前,它乖乖地躺在我的手臂上,一点不挣扎。我一个劲儿地对妈妈说,妈妈,你看它多可爱呀,它的毛多软呀,还有眼睛,真大!它一个人在这里多可怜呀,我们把它带回家吧!妈妈乐呵呵地看着我,见我这么喜欢,便同意让它成为我们家的一员。

  我实在不好意思告诉林女士,我之所以在八岁的时候愿意自己一个人睡,其原因不是因为我变勇敢,而是因为有了妞妞的关系。我因为妞妞而抛弃了我亲爱的妈妈,一开始还有些许的负罪感,没过多久,这种负罪感就被无尽的兴奋与狂恋所取代。在当时我并不会这么定义自己的行为,毕竟还是个小孩,只知道做让自己开心的事情,难免会有些自私。可是现在看来,我对猫的喜爱超过对妈妈的依恋,如果妞妞不是一只猫,我可以很自豪地宣布,我恋爱了。

  一刻不见,如隔三秋。

  我把妞妞的大头贴贴在笔袋上,书包上;在作业本的姓名栏里画上它可爱的头像;做表情与动作都极力模仿它的样子,连表达兴奋的方式也变了,不是大笑,不是提高音量手舞足蹈,而是喵喵地叫上好几声。没过多久,全班同学都知道我家妞妞的名号,他们管我叫猫科动物,我对这个称谓感到非常自豪;上课时总在思考今天要给它吃什么,要知道,它是个五香嘴,什么都吃——除了苦口良药,通常情况下都是我把自己的食物与它分享。当妞妞从排骨变成大肚腩的时候,妈妈笑着说,看看,你的肉都长它身上去了。我说,妞妞越胖越可爱,我越喜欢!

  当然,这些强烈的愉悦感都不算什么,最离谱的是,我每天晚上都会和妞妞同床共眠。早上起床的时候,它要么在我的脚丫子上,要么在我的屁股后,要么就枕着我的手臂,一副安详又惬意的模样。我喜欢它毛茸茸的脑袋往我脖子上蹭的感觉,幸福极了。妈妈并没有责怪我这种任性的行为,只是叮嘱王阿姨每周多给妞妞洗几次澡而已。所以,我的妞妞总是香喷喷的。

  ……

  回忆是那么美好。

  如果可能的话,我真希望猫和人有一样的寿命。

  小妞妞是幸福的,因为它遇到了如此喜爱它的我,在我心中,它甚过朋友,亲人,知己,曾经一度使我达到了忘我的境界。对于一只猫来说,这虽然有可能比不上鲜嫩的美食或者一个生活的伴侣更直接与实用,但也许,它能够明白我的感受,也乐于享受这种特殊的被宠爱与尊重的感觉呢?谁都说不准。

  可是,这样的幸福瞬间即逝,走到了悲剧的收场。我的妞妞在第一次当妈妈的时候就难产而死了。这离我第一次见它并把它据为已有,还不到十个月的时间。虽然它是趁我熟睡的时候偷偷溜出门的,但直到现在,我仍然不能停止内疚,内疚我的粗心,我匮乏的预见性,以及我无力回天的弱小。

  我把它葬在了后花园里,用两根木头绑成了一个十字架形的墓碑,上面刻着“做个好梦?妞”几个字。我是哭着完成这几项工作的。不是因为手掌被磨出了血泡,手指被木刺扎着疼,而是想到再也见不到像棉花糖一样柔软的妞妞,再也看不到它那无辜又渴望的眼神,再也无法和它小巧精致的爪子握手……之后的一个月,我变得沮丧,沉默,不怎么吃东西,每天睡觉之前都会站在窗前祈祷,希望妞妞可以重获新生,不管是在哪个未知的地方,只要它快乐。我越来越多愁善感。

  爸爸大概是因听妈妈说了这事,回家的时候,给我买了只纯灰的折耳猫。小猫长得乖巧可爱,一副娇弱的样子,我只问了一句“它会生孩子吗?”爸爸先是一愣,然后哈哈大笑。“当然,放心,这是我让行家帮我选的,身体好着呢。可爱吧?”我拼命地摇摇头,“不要。我不要生孩子的猫。”说完,眼睛里已经噙满了泪水。妈妈见状,便赶紧过来拉了拉爸爸的衣角,“孩子他爸,去给可可换只不会生孩子的猫去。”爸爸连连点头,“好好,现在就去换。”“不要,我再也不养猫了。”说完,我跑回房间,“嘣”地关上了房门。是的,我再也不愿承受这样的分别了。

  ……

  世上谁的话最不可信?我想,是那些动不动就说“永远”和“再也不”的人。而这样的人中,所占比例最大的就是我们眼里天真无邪的小孩子。正因为天真,所以他们才对脱口而出的话语自觉真实,而事实上却最容易改变。我就是个例子。而我抱在怀里的这只花猫就是指正我的最佳证据。它的名字不叫妞妞,而叫国王。

  遇到国王的时候,我已经年满十七岁,念高二。妞妞突然离去的阴影已经被时光冲淡,然而我却从没忘记我对自己许下的诺言——不再养猫。只不过,偶尔在路上或者别人家里看到猫咪的踪影,还是忍不住多看几眼,后来渐渐发展为,去跟它们打招呼,给它们东西吃,摸摸它们的小脑袋,捏捏它们柔软的颈子,用书包带逗它们玩,最后就变成了直接抱起来放在怀里,给它们挠痒痒。每次和猫咪玩得心情大悦之后,我总对自己说,只要不再养猫就行,好像一个罪犯在找各种理由为自己脱罪似的。直到有天,在晓雯家的电脑上看到了它,我的国王,我对妞妞曾经坚定不移的感情便告一段落了。

  我对晓雯说,我想养猫了。

  她像个长辈一样郑重地拍拍我的肩膀说,你早就该想通了,何必跟自己较真,何必相信你那幼稚的诺言真会实现呢?

  我愤恨地瞪着她,想争论什么,却发现什么也争论不了,变了就是变了。如果可以释怀,那也只是我单方面地放弃了对自己的谴责吧。人在做很多事情的时候,都是自己意愿的使然,无论是对那件事情的感伤,还是对它的遗忘。那些口口声声说忘不了,而且果真用一辈子去履行承诺的人,只能说,他们弱小的内心没办法战胜对自我的指责,没办法为所欲为而已。我没把想到的这些告诉晓雯,因为她只会把这些当作借口继续挖苦和嘲笑我。当然,我并非真正反感她这种打击我的行为,相反,这是我们相处的乐趣。我只是想快些进入正题。

  “这只猫是哪来的?它长得真特别。你看它的额头,有个王字耶!”

  晓雯自豪地看着它说,“这是我看网页的时候偶然发现的,算你有眼力,它的名字就叫国王。”

  “真的?我喜欢这只猫,真想买回来!”我两眼直直地盯着它,兴奋地拍着桌子说道。

  “买?想买还买不到呢!你以为有钱就是万能的吗,我的少爷?”

  “去去去,别用钱来挖苦我,有钱也不是我的错对吧?再说本少爷是那种金钱万能主义吗?唉,我也只是说说,想来它的主人也不会舍得把它卖掉吧。唉唉唉!”

  “好吧,你真这么喜欢,也不是没办法得到它。要看你肯不肯为它做一些事情了。”

  “什么事?快说!”

  “自己看。”她点开了网站的首页。

  “妙妙之家。”我一边看一边念到。

  原来这是一个专门收集和领养爱心猫的网站。接下来的时间,我把如何领养爱心猫的办法仔细地阅读了一下。天,还要竞选和投票!

  “我回家了。”

  “这么快?”

  “当然,我要回去准备准备,不然国王被别人领走了怎么办。”说完,不等晓雯夸张的笑脸转为平静,我已冲出她家大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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