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三十九章 逃婚

小说: 民国深宠,腹黑权少甜蜜爱 作者: 空桑良辰 字数:3580

  “呜,呜……”汽笛声响起,船终于开动了,船尾推开了一个三角形状的余波,很快就消失在了茫茫夜色掩盖的江面上,最后只剩下船上的灯火依稀可见。

  人们四散着走了,清冷的夜晚似乎更加冷了。

  沈初见醒来时头脑昏昏沉沉的,她起身倒了杯水喝,嗓子也干涸的难受,她恍惚间还记得昨天晚上的那个梦,左眼皮一直在跳,她跳下地从书柜里翻出一本周公解梦来,胡乱翻了几页,又觉得很是无趣,随手扔在了桌子上。

  芽儿跟在小颜身后进来,她穿着一身碧绿色的衣裳,梳了两根麻花辫子垂在脑后,俏生生地仿佛地里刚拔苗的嫩芽,沈初见问她道:“睡得好吗?”

  芽儿点了点头,很快又摇摇头,老老实实地回答道:“城里的床太软和了,我睡着不习惯。”

  小颜在旁边“扑哧”一声笑了,“再多睡几日你就习惯了。”

  沈初见也笑了,“芽儿今年有十三了吧?”

  “还没过了生日呢,十二岁半。”

  “可读过书?”

  芽儿想了想,“以前跟着一个城里来的教书先生念过半年的书,后来先生没了,就没再念过。”

  沈初见“哦”了一声,问她:“还想上学么?”

  芽儿看着她,有些犹豫,又不敢回答,沈初见说:“没关系,你想什么就说什么。”

  芽儿小幅度地点了点头,沈初见道:“等过两日,我送你去上学吧。”

  “真的吗?”她眼神中闪着细碎的光芒。

  “真的。”

  “谢谢小姐!”芽儿手无处可放,一直纠结在胸前的辫子上,她脸上带着既高兴又有些不敢置信的表情,沈初见笑了笑道:“好了,去吃早饭吧。”

  早饭过后,由于是星期天,沈初见无事可干,碰巧沈青彦要去铺子里,沈初见已经很久哪里都不去了,沈青彦看在眼里,便说要带沈初见出去走走,沈初见顺带携了芽儿跟了去。

  李掌柜的表情有些不太好,沈青彦问:“怎么了?”

  “前日出了一匹次货,被退回来了。”李掌柜道。

  沈青彦皱了一下眉,“有多少?”

  “整整三十箱。”

  “问题出在哪了?”沈初见问。

  “上次秦掌柜从上海购回来的那批机器出了故障,其中捻丝机在分种加捻的时候出了问题,客人定的是上好的真丝锦缎,结果出来的却是次品,其余的,尚不清楚。”

  沈初见道:“只是退回来就还好,定金原样退回,剩下的就按照违约金赔偿,派个妥善的人过去,态度要诚恳些。”

  “知道了。”李掌柜说。

  “那批机器先停了,我明日去看一下,叫秦掌柜来见我。”沈青彦吩咐下去。

  不一会儿,秦常誉敲门进来,道:“大少爷,您叫我过来。”

  沈青彦问道:“那批机器是怎么回事?为什么会突然出了问题?”

  “我当时去采买的时候确实是好的,只是这洋机器毕竟不同,出问题是在所难免的,现在正在派人检修,具体问题得查完之后才能清楚。”秦常誉缓缓说道。

  沈初见看着他一副不着不急的样子,心里有些不舒服,怪不得有人在背后叫他笑面虎,沈初见面上丝毫未显露出来,沈青彦说道:“那就叫人快些赶修,工厂的事耽搁不起,一日不开工的损失就不小,我明日去看看,这样的生产问题是大忌,会失了我们沈氏的信誉。”

  “知道了,大少爷请放心。”秦常誉抬起头,依旧是一派温良的样子。

  秦常誉走后,沈青彦与沈初见互看了一眼,沈初见问向芽儿,“你觉得刚才那个人怎么样?”

  芽儿认真地想了想说:“他看起来笑眯眯的,可是芽儿却觉得,他不像是个好人。”

  “哦,为什么?”

  “我们山里面有种叫做獾子的动物,它们看起来人畜无害,其实可厉害了,能伤人,我以前捉过一只,就差点被它抓瞎了眼睛,刚才那个人,两腮长着须子,下巴又短,长得就像只獾子。”芽儿瞪着两只大眼睛说。

  “是吗。”沈初见道,又不禁觉得好笑,芽儿是个天性未泯的孩子,说话不留意,可仔细一想,倒是这么个样子,顿时也忍不住笑了出来,可有时候,孩子看到的东西往往就是最直接的。

  芽儿见她笑了,也跟着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,沈青彦若有所思地看她一眼,然后对沈初见说道:“学校已经找好了,下个星期芽儿就可以去上学了。”

  “真的吗?”沈初见道。

  “当然了。”

  “谢谢大哥。”沈初见笑道。

  沈青彦还有事情要处理,沈初见便带着芽儿上街走走,芽儿自从来了这里,还没有好好地出去逛过,自然是十分兴奋。

  二人一路走去,竟然遇上了扈成琳的车子,黑色的小轿车摇下车窗,扈成琳娇小的脸庞探了出来,有些惊喜地喊道,“初见!好巧。”

  “好巧,成琳。”沈初见也很欣喜,她有好些日子没有见到扈成琳了,只是,今日应该是扈家小姐扈成瑜和温诀的婚礼,扈成琳不去婚礼,怎么在这里?

  扈成琳见她面有疑惑,苦笑了一声,只好说道,“今日出了些事情,初见,我现在必须得赶回家去,日后再和你细说。”

  沈初见点点头,同扈成琳道了别,黑色的轿车很快走远,沈初见心里有些不好的念头。

  金碧辉煌的酒店门口停着许多私家车,几个报社的记者拿着相机在门口等着,今日是扈家与温家的婚礼,五层的西式酒店整个被温家包了下来,大厅里有不少人来来往往。

  原定的婚礼时间已经到了,可是却还不见两家人出来,宾客中有的已经躁动起来,时间又过了一会儿,有人开始坐不住了,交头接耳地打探到底出了什么事。

  距离原定的时候已经过去很久了,主家终于缓缓地出来了。

  婚礼,取消了。

  温玦站在温家夫妇身旁,他清癯峻峭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过分激动的情绪来,只是眼神中隐约暗涌着复杂之色。

  扈家人从一开始就没有露面,新娘子更是不知所踪,再加之温家的态度,很多明心明眼的人一下子就知道是为什么了。这下不止是温家,扈家的面子也彻底跌光了,外面还守着一批端着镁光灯的记者,消息不出一日就会传的满城皆知,然后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,这其中,有人欢喜就有人发愁。

  一言激起千层浪,一时之间宾客中议论纷纷,其中有个打扮的道貌岸然的公子哥,啧了一声,一脸神秘地对旁边的人说道:“你们知道为什么婚礼取消了吗?我刚才无意间在后门听到他们说话,说是新娘子昨天夜里就偷跑掉啦,现在他们正找不着人,没办法,婚礼只好取消了。”

  另一个人露出一副吃惊的表情来,连忙问道:“真的吗?居然有这种事情?”

  那人扬了扬眉毛,用一副奇怪的抑扬顿挫的语调说道:“当然了,我亲耳听到的还能有假,这吴家大小姐真是个泼辣货,说是自己不愿意嫁,留了一封信就离家出走了,去了哪?谁都不知道。”他末了一摊手。

  果然,不出半日,整个苏州城就传遍了,沈初见手里拿着最新的时报,巨大的标题让她觉得有些不可置信,那位扈家的小姐,居然逃婚了,怪不得今日遇到扈成琳那般着急地赶回家,她又想起之前在祈缘节上见过的温家少爷,他当日的心上人,如今已经是自己的准嫂嫂了,好不容易要成婚了,又遇上这样的事情,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……

  还未等沈初见反应过来,沈府就来人了,

  易笛手里拿着一封没有落款的信,“这是我大哥让我交给你的。”

  沈初见一时之间没有反应过来,“谁?你大哥?”

  易笛将手中的信递到她手中,“我大哥……昨夜就走了,走前让我将这封信交给你。”

  沈初见惊住,“他去哪了?”

  “重庆。”易笛说道。

  “他病还没好,怎么能?”沈初见放心不下。

  易笛露出一丝苦笑,“一直在这里,他就像走进死胡同里的人,病可能永远都不会好,走出去,说不定能有新的路可走。”

  沈初见心下顿时了然,也不再追问了,她把火漆拆掉,抽出信纸,易阳的字迹跃然纸上:

  初见吾妹,

  见信如晤,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,我已经走了,离开了这里,你先不要心急,我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,药也带了不少,这次离开,是我想了很久才做的决定,不涉及任何人。

  我在一个封闭的笼子里生活了二十多年,去北平那三年是我最矛盾的三年,一方面飞出了高墙厚院,满心充盈着自由,所以我是开心的,另一方面,我不能时时看见院子旁边那株陪伴我多年小花,又在每个寂静的夜里辗转反侧,我曾无数次幻想过我们的未来,却单单没想到是现在的结果,记得你小时候趴在书桌前背:回廊一寸相思地,落月成孤倚。背灯和月就花阴,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。

  那时候我躲在在后园子里捉鸟,你就趴在窗子上偷偷往外看,如今回想起来,时光易逝,转瞬烟云,我们都已不再是当初的我们。

  我最近总是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来,久病无事,索性读了许多闲书,一本书中写道:佛说,缘浅便离,缘深则聚。放下执念,便是修行。上次你问我,玛丝洛娃最终原谅了聂赫留朵夫,她成全了聂赫留朵夫救赎自己,于是嫁给了西蒙松,可是她是真的爱西蒙松吗?”

  我现在依旧不知道答案,我想,或许,是爱吧。如果爱上一个人,心事便藏不住,即使不说话,也会从眼睛里流露出来,而不爱一个人,即使再怎么逃避,心却无法骗人。在这世上,爱一个人多么简单啊,甚至不需要一个完整的理由。可是爱一个人又多难啊,因为爱会带来私\欲、带来妒忌、带来忧伤、带来种种烦杂的情绪,爱本身便足够苦难的了,如果真能遇上一个自己真心实意喜欢的人,就不要再放手了。

  初见,上次见面,我心里便已经清楚,许多年前的我的那一朵小花儿,她不再属于我了,所以在这个金丝笼子里,也没了我留恋的东西。我决定要走了,去一个前途未知的地方,但是我心中放下了沉重的枷锁,我要走了,这使我感到无比轻松,不要为我挂怀,好好生活,永远遵循自己的内心,或许日后我们还会相见,谁又知道呢。

  再见,初见。

  兄易阳留

  民国九年四月十四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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